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1118001 | ||
标 题 | 隆鑫驾校重复收费 | ||
姓 名 | 李** | ||
手 机 | 186****9231 | ||
身份证号 | 6528**********0818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开发区管委会领导: 您好! 本人于2015年3月在开发区隆鑫驾校缴费(培训费 考试费)报名并学习考取驾驶证,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科目的学习和考试。期间向当时的驾校办公室主任缴纳两次科目三补考费共计500元,考试机会于2018年4月过期。今年5月去隆鑫驾校办理退档,驾校方要求按车管所要求交齐所有科目考试费和补考费共计1000元,但在报名时我所交费用已包含考试费用,且补考费也于2018年2月和3月微信转账给当时驾校办公室主任张雪虎教练(有转账凭证)。在向驾校说明情况后,其要求我提供当时的收据,我因收据丢失,无法提供给驾校,校方拒绝为我向车管所缴纳考试费和补考费,同时不接受我付款给当时办公室主任的微信转账截图证明。我单独与当时办公室主任张雪虎联系,对方对转账给他的500元补考费是否交给驾校的情况不置可否,并在后期拉黑我凯发k8旗舰厅的联系方式。期间我两次向12328投诉,事件并未得到实质性进展。望贵单位能向隆鑫驾校核明真实情况,能让隆鑫驾校尽快为我办理退档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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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李新生:你好,你反映的“关于隆鑫驾校重复收费”信件,已由主任信箱转至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15年3月,你在巴州隆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学习机动车驾驶证,因2018年未完成科目考试,于2021年5月到隆鑫驾校办理退档手续,车管所科考系统显示你还需缴纳科目考试费及补考费1000元方可办理退档手续,因费用问题你与隆鑫驾校产生矛盾纠纷。 2021年11月18日,你向开发区主任信箱反映情况后,经我局调解, 双方已协商达成一致,在产生的1000元费用中:补考费500元由你自行承担,考试费用500元由巴州隆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双方均无异议,你已委托巴州隆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办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退档手续,你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关注“主任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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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