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凯发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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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
  • 发布日期:2021-04-02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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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
发布日期:2021-04-02 19:06    浏览次数: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第一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共抽取一般污染源7家,重点污染源3家,特殊监管对象2家,其他执法事项(建设项目、工业园区)0家,现将具体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1、《2021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2、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抽查情况公开表

附件一

2021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等,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5〕521号)文件精神,制定2021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领导小组

组 长:石延刚 副局长

成 员:局属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领导小组负责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督导工作。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时间安排

(一)2021年第一季度

根据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2021年1月5日前采用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1年第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确保完成第一季度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等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检查资料归档工作。并于第一季度结束后30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2021年第二季度

2021年4月5日前采用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1年第二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并于第二季度结束后30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2021年第三季度

2021年7月5日前采用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1年第三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并于第三季度结束30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四)2021年第四季度

2021年10月5日前采用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1年第四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并于第四季度结束30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抽查数量

按照1:10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2021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为50家。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结合环境执法工作,定期对随机抽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调配现有环境执法资源,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有条件的应优先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并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

(四)加大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处罚,符合移送条件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按照环保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要求,对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执行情况,适时组织中期督察和后督察,确保督促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六)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八)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探索企业信用等级和抽查比例、频次挂钩机制;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增强随机抽查威慑力。

(九)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

附件二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情况公开表

序号

检查地区

污染源名称

污染源类型

检查时间

检查结果

情况说明

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巴斯夫美克化工制造(新疆)有限责任公司

重点污染源

2021-02-03

正常

2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巴州方顺油脂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21-02-04

正常

3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库尔勒美顿彩钢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污染源

(特殊监管)

2021-02-04

正常

4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天成西域钢管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21-02-04

正常

5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巴州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21-03-01

正常

6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

重点污染源

2021-03-05

正常

7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乌苏啤酒(库尔勒)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21-03-06

正常

8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21-03-06

正常

9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利泰丝路投资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21-03-18

正常

10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

一般污染源

2021-04-01

正常

1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库尔勒中兴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污染源

(特殊监管)

2021-04-01

正常

12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重点污染源

2021-04-02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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